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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23 来源: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政办字〔2023〕22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日照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实施规划引领、场站支撑、公交提速、服务提质、数字化转型、绿色出行、综合治理、交旅融合八大行动,打造以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系统为延伸,体制更顺畅、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运营更安全、示范更有效、市民更满意的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公共交通由保障民生向优质民生、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服务群众出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作用,全面建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交通”。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城市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50%,城市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城市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大于25%,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为15标台/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引领行动

1. 修编《日照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2025年底前公交场站用地规模,并将公交停保场、公交枢纽场站、公交首末站具体用地体现到控规中加以落实,保障公交场站资源。结合公交运营与市区道路建设情况,制定公交专用道分阶段实施计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编制《日照市公交线网专项规划》。提出创建期优化调整方案,建立公共交通线网优化调整机制,2023-2025每年滚动开展常规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提出当年调整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3. 编制《日照市公交都市年度报告》。持续开展交通出行调查、公交满意度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指标跟踪真实、可靠、有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公交都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 编制《日照市慢行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将慢行交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城市慢行交通、公共交通与城市规划融合衔接,满足城市慢行空间和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场站建设行动

1. 加强枢纽场站支撑体系建设

(1)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TOD),加大枢纽周边开发强度。完成日照客运站、日照西综合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改造,推动对外客运交通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衔接换乘。(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动金阳市场、外国语大学等公交换乘枢纽建设,强化公共交通与城乡公交衔接以及公交内部衔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2. 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加快建设公交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等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高新区公交首末站、科技馆首末站、石臼街道、山海天等4处公交场站,新增场站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2025年底前,场站面积达到约20万平方米,实现公交车辆进场停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3. 实施公交站点更新改造。完成城市公交运行线路及北京北路、厦门路等城乡公交站点园林式智能型改造提升,2025年底前,建成主城区约1300个新一代标准公交停靠站。新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100%,推进港湾式停靠站与交叉口出口道渠化一体化设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4. 研究实施公交场站设施配建制度。多种渠道增加场站供给,出台《日照市居住、商业及办公用地(建设)公交配套建设标准》,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及办公建筑、大型居住区(重点是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建公交场站同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三)公交提速行动

1. 完善路网结构功能,支撑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1)完善城市路网系统,推进威海路下穿日照站场、和阳路建设工程、临沂路拓宽改造、水运基地内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以及北京路、济南路维修改造工程,威海路、文登路品质提升工程。坚持“窄路密网”理念,提升主城区和关键路段公交运行速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2)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规模适当、路线通达的农村公路网。2025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200公里以上,改造危桥20座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2.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串联沿海城镇核心区,实现日照、青岛两市“门到门”公交化出行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3. 适时推进中运量系统建设。落实《日照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运量线网顶层设计,规划中运量线路4条,线网总规模为76.6公里。支持具备条件的主城区、重点区域发展中运量及骨干公交走廊。坚持成熟一条实施一条,提高公交出行品质和出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4. 加强公交优先保障系统建设。根据相关规划适时开展公交专用道建设。推进山东路、青岛路、北京路等道路公交专用道建设,新建和改造道路的公交专用道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平均每年建设不少于10公里公交专用道,2025年底前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25%。(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实施公交优先路口渠化。2025年底前,按照公交优先原则,结合市中心城区道路路口拥堵状况,对海曲路与文登路、泰安路与威海路、泰安路与青岛路、山东路与烟台路等交叉口进行渠化改造和规划设计,涵盖道路通行优先渠化、信号优先设置等。(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监控和执法监督。2025年底前,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公交车监控设备安装率达80%以上,与公安交管部门监控系统连接,加大对违章占用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新增10个以上固定电子监控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四)服务提质行动

1. 持续优化三层次公交线网。依托梳理的骨干客运通道加快构建公交骨干线网,构建由公交快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组成的公交线网体系,规划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新增和调整公交线路20条次以上。2025年底前,主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增加和优化常规公交运力供给

(1)优化公交运力配置。优化调整部分线路运力,对配置车辆不足的线路优先增加车辆配置。对客流量大线路,可分时段增加公交车辆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淘汰新能源公交车154辆,同步更新、新增相应标台公交车辆,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达到15标台。重点加强主城区外公交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新建成区公交服务同步配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3. 持续推进市域公共交通一体化。出台市域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发布《市域公交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构建城际、城市、城乡公交“三网融合”的一体化线网体系,探索实现全域公交运营调度“一张图”、信息服务“一张网”、居民出行“一张卡”、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扩大守时公交范围,适时研究实施全域公交换乘优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4. 创新多元化公共交通服务模式。针对机场、高铁站等特殊区域出行需求,引入需求响应式公交服务,为乘客提供“门到门”出行服务,并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错位发展。引导企业发展城市外围区主要人流集散点快速通达主要客运枢纽或主城区的直达公交、大站公交。打造定制公交服务信息平台,根据乘客出行需求与客流情况设计定制公交线路。探索“社区公交”,满足个性化出行需要。开通“区间车”“高峰线”“重大活动保障专线”“公交接驳车”等特色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5. 优化公交运营模式与服务规范。制定差异化公交服务规范。筛选10条以上客运量较高公交线路,高峰时段发车间隔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6. 加强设施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在大型公交场站、主次干道港湾式站台和主要公交线路车辆上设置无障碍设施或专用设备、建设公交无障碍导盲系统。改造和新建200处无障碍公共汽电车站台,力争无障碍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设置率达到15%以上。加大无障碍公交车投放力度,力争2025年底前,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量达到8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7. 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交出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五)数字化转型行动

1. 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监测指挥中心建设。通过搭建数据质量核查系统、数据可视化统计分析系统、交通指标模型管理系统、公交行业监管等子系统,汇聚数据资源、夯实数据基础、监控数据质量,强化行业管理,实现交通信息可视化管理、一体化集聚、精细化应用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推动管理要素数字化。依托空间地理数据库(GIS)、人口数据库、企业数据库开展公交基础数据库建设,构建城市公交GIS图形数据库,实现公交核心数据要素汇聚、计算、治理,实现“人、车、线、网、站、场”的数据存储、数据维护、数据统计、数据筛查等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3. 提升数据挖掘与信息服务

(1)打造数据集成与可视化平台和交通运行监测与决策支撑平台,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实现对公共交通运行情况、运营态势的精准监测。快速为所有线路、公交站点建立线网规划数据,为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与管理带来全新的数字化手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拓展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查询和发布渠道,完善日照新出行APP;推出扫码查公交(扫站牌上二维码)和班次时刻化(在站台公布线路班次到站时间)等服务举措。到2025年,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4. 升级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调度系统。根据公交公共数据平台的单程行驶时间和线网客流统计,实现自动计划、智能排班、动态调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5. 建设视频共享的公交车载联管、联防、联控系统。共享交通、公安公交车载视频和公交专用道车载违法抓拍系统资源,实现公交车载视频监控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六)绿色出行行动

1. 扩大新能源公交车应用规模

(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新能源公交推广应用政策,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推广应用计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在已有新能源车辆应用基础上,更新24辆LNG车辆;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实现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3)探索采用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分时租赁、买方信贷等模式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商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完善全市能源补给设施布局。结合公交车辆更新及新增运力投放计划,新建3处公交车充电配套设施,新增60个充电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3. 优化绿色集约出行体系

(1)差异化改善步行设施、自行车网络,对烟台路、济南路、海曲路、淄博路等进行提升改造,营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

(2)加快自行车投放和站点建设,增加公共自行车网点50处,并与公交站点按照“同台衔接”布设。加强运维管理,提高车辆调度效率。推进站点标准化建设,融入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七)综合治理行动

1. 制定和完善公共交通行业运营管理、服务评估、服务规范等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出台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3. 根据《日照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停车秩序,探索确立停车位配建标准差异化调整、道路临时停车人性化管理、道路停车泊位动态评估、停车场备案、差别化停车收费、共享停车等制度,形成与公交优先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停车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4. 提升ETC聚合支付功能,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5. 强化慢行交通工具使用管理。推进公交站点周边步行道、自行车道环境整治,加强站点及周边道路违法停车治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6. 结合公交走廊及中运量系统,研究交通需求管理措施,通过鼓励合乘,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限时免费乘公交、优惠乘公交等,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公共交通,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7. 优化城市交通运行条件,机动灵活使用道路资源,综合运用单行道、调整信号相位、设置绿波带、路口改造等手段,深挖路网分流潜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8. 完善公交行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公交行业安全风险源辨识及分级管控体系,并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和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9. 科学管控公交行业风险。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风险排除、风险评估,制定落实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对企业事故隐患排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构建群防群治体系。在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公布应急处置方法和应急设施设备存储地点以及应急疏散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10. 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在所有公交车上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强化不同监控平台对接,实现企业日常安全监控、视频监控等数据与行业监管平台、公安治安监控平台实时传输。全面推行公交车“志愿安全员”专座及“扫码”参与公交平安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11. 完善公交行业应急管理体系。针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大客流等影响公共交通运营和安全的突发事件,建立涵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不同运输方式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应急预案统一和衔接;企业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编制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12. 完善公共交通行业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内潜在问题的排查调解,加强行业职工教育,提高公共交通行业的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信访局、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八)交旅融合行动

1. 升级旅游交通产品。定制便捷多样化的旅游客运服务。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传统客运线路和城乡公交线路,与相关旅游景点合作,发展特色旅游专线。鼓励客运企业与旅游企业、网络平台等联动发展,提供“运输+门票+主题+体验”的定制旅游客运产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2. 结合日照市沿海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条件,开发多领域交通旅游服务项目,沿滨海路、碧海路串联日照主城区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公交+慢行网络”线路,打造交通旅游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

三、保障措施

成立日照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问题,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年度报告审查制度,定期进行总结,对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验和跟踪项目落实,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智慧交通系统等相关政策研究,科学编制相应配套规划,并做好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衔接。落实公交建设运营绩效管理办法,完善相对稳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公共交通投融资模式。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公共交通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公共交通票制票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的成本核算与补贴等制度。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用地。严格公共交通用地管理,保证公共交通发展需要。实施交通影响评价,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阶段实行交通影响分析。探索公交职工激励机制,保障合法权益。借助“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公共交通优先、绿色出行”等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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